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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建设规范化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标准(1)  
      为实现我市教育装备现代化,现根据中共中山市委[1999]21号文件《关于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及以国家教育部、省教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基础,制订出我市建设规范化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标准。它是我市建设规范化学校的办学条件中教学装备工作的指南,要求我市的省、市一级学校教学装备达到Ⅰ类标准,镇区的中心学校教学装备达到Ⅱ类标准,普通学校教学装备达到Ⅲ类标准。



表三
中山市小学电教设备配备规范标准

说明:小学配置是按24班/校,50人/班计。




表四
中山市中学电教设备配备规范标准

说明:中学配置是按24班/校,50人/班计。




表六
物理实验室设备配置标准

说明:上表是按每班50人配置。




表七
化学实验室设备配置标准

说明:上表是按每班50人配置。


表八
生物实验室设备配置标准

说明:上表是按每班50人配置。

表九
小学自然实验室设备配置标准

说明:上表是按每班50人配置。

 
     
 
发布时间:2007-09-03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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