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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6-2007学年度中山市中小学实验操作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教科文卫办(教办)、市直属学校:
为了做好2006-2007学年度我市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和小学科学实验操作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考核时间
2006-2007学年全市中小学实验操作考核时间。
科目
年 级
周 次
日 期
物理
初三
第一学期17周
2006.12.18 — 2006.12.22
化学
初三
第二学期8周
2007. 4.16 — 2007. 4.20
生物
初二
第二学期9周
2007. 4.23 — 2007. 4.27
科学
小学五年级
第二学期16周
2007. 6.11 — 2007. 6.15
二、组织工作及要求
1、中小学实验操作考核由各镇区教办和各直属学校统一组织与实施,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实验操作考核进行指导和监督。各镇区教办和各市直属学校应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严密组织,认真做好各项考务工作。
2、各科实验操作考核试题由市教育局电教站制定,并提前一个月时间通过教育局协同办公系统下发到各镇区教办和各相关学校。学校应提前组织学生认真练习,做好考核准备。
3、严格执行中教字[1997]77号文件规定的考核点设置要求,考核点一定要配备有足够的实验器材,以保证实验操作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在考核前市电教站组织人员到考点抽检。
4、各镇区和各市直属学校在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安排本镇或本校的考核工作,不得随意提早或推迟。
5、监考评分教师必须持证监考。只有经市教育局审核发给《中山市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小学科学实验操作考核监考评分员证》的教师才有资格监考评分,如符合条件需新办或补办监考评分员证的教师,请以教办或市属学校为单位及早向市电化教育站申报领取。
6、对实验操作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可在考核后的一周内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者,初三化学只能在毕业考试前进行最后一次补考,初中物理、生物和小学科学只能在下一学期的第三周作最后一次补考。
7、考核期间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到考点学校巡视和检查。
三、上报材料
1、考核前一周内,上报《考核时间安排表》。
2、考核结束后两周内,上报《学生实验操作考核成绩登记表》(中学)、《考核工作总结》、《考核情况登记表》、《抽查考点学校情况》各一份。
3、所有上报材料请送到市教育局电教站(联系人:刘建华,电话:8871603,8191972,邮箱:zsjyjdjz@163。com)
4、本通知及上报材料原始表格可在中山电教网下载(网址:http://www.zsdj.com/download/exam/2006/2006.rar
 
                                     中山市教育局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
1、考核时间安排表(表一
2、考核情况登记表(表二
3、考核抽查表(表三
4、实验考核成绩登记表(表四
5、监教师资格申报表(表五
 
 

 
     
 
发布时间:2006-09-20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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